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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并非领导干部私人的“取款机”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6-26 17:29    点击量:808    

  公款并非领导干部私人的“取款机”

  “校长吃喝,局长挨批”“没喝一口酒,镇党委委员也受个处分,看来是动真格的”……一则通报在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大坡镇引起热议。是什么通报吸引众人的关注,是什么事导致教育局领导、镇领导受到处分?(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6月26日)

  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曰:“为官长当清、当慎、当勤。修此三者,何患不治乎。”“当清”为首,其意为官者的根本定是廉洁。在反腐倡廉风清气正的今天,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反腐倡廉的高压下,中央八项规定深入党心、民心,成为了规范领导干部行为举止的一道硬杠红线,不可触碰。然而,就有人偏要去触碰这根“高压线”,琼山区大坡镇五位校长一起到甲子镇参加大坡镇中心小学原校长张运南儿子的婚礼。中午,五位校长便和其他人一起到镇上某饭店用餐。餐后,五位校长顽固领导干部的道德素养、中央八项规定的铁律,分别以听课或劳动误餐为由,开具了发票,随后在单位报销了该笔费用。公款已然成为了领导干部私人的“取款机”。

  公款私用,个别领导干部为何如此肆无忌惮并觉得心安理得?

  一方面,监督不到位,源于公款监管或者说权力监管上的短板。其实公款的监管已经有了非常成熟的监管流程,从申请公款使用到公款报销再至上级财政部门审计环环相扣,有效遏制了滥用公款的行为。但在执行上却用力不够收效甚微。要么公款监管沦为虚设人为减少了财政审批环节,要么毫无鉴别力,墨守成规只认手续发票而不问报销是否合理。琼山区纪委分别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区教育局副局长王强王强、大坡镇党委委员鲍烈军进行诫勉谈话,从中也可以看出分管领导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没有认真履职尽责,采取有效措施。对廉洁从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情况没有做到经常性督促检查。监管上的软肋,就为“公款私用的歪风”留下了生存的空间。

  另一方面,心存侥幸,领导干部思想上廉洁从政、遵守中央八项规定铁律的弦没有绷紧,思想认识不到位,侥幸心理作祟,认为公款吃喝,公款私用只要涉及的金额不大就不会被发现。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不要心存侥幸。做到公私分明,中央八项规定的警戒线千万不要去触碰。“慎始如终”应是领导干部政治生命的箴言。

  对公款私用的歪风邪气要紧盯不放、寸步不让。要完善细化公款报销、使审批等配套制度;分管领导干部要加强监督,主要领导干部要严格审核。严格监管和思想教育相结合,让公款用到正事上,而不是成为领导干部的私人“取款机”。(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安监局/王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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