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这27名中管干部上了中纪委通报名单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7-03 14:26 点击量:1044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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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半年,这27名中管干部上了中纪委通报名单
中纪委的“打虎”名单仍在持续更新中。
记者梳理发现,在刚刚过去的2017年上半年,重拳反腐态势依然不减,先后有27名中管干部上了中纪委的通报名单。
包括一名昔日“钦差”在内,半年来落马的中管干部又添12人。他们的名字出现在执纪审查通报中。目前,中纪委已完成对虞海燕等4人的立案审查。他们被开除党籍、公职或取消退休待遇。
除这4人外,另有11人因为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具体违纪情形可在党纪处分通报中一看究竟。“阳奉阴违”“亦官亦商”“大搞以案谋私”“拉拢腐蚀纪检干部和巡视干部”等新表述在通报中出现。
上半年,“问责”成为通报中出现的关键词之一。4名中管干部因严重失职失责被追究责任,并遭受“断崖式”行政降级处分,这无疑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落马中管干部又添12人
随着湖北省政协副主席刘善桥被查消息的公布,今年上半年,被中纪委通报“正接受组织审查”的中管干部上升至12人。
其中,在地方任职的官员有6人,他们是甘肃省委常委、副省长虞海燕,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文科,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杨崇勇,安徽省副省长周春雨,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魏民洲和最新被查的刘善桥。
除河北外,其余5省都是中央巡视组“回头看”选择的省份。杨崇勇的落马也代表一个特殊的现象:第八届河北省委常委班子已先后有5人被查,他的“前任”分别是梁滨、景春华、周本顺、张越。李文科是继王阳、郑玉焯后,第三位被查的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68年出生的周春雨则创下了十八大后落马的中管干部年龄新低。
这12人中有3名金融系统高级别官员,分别是中国人保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裁王银成,中国保监会党委书记、主席项俊波以及中国银监会党委委员、主席助理杨家才。
2015年11月至12月,中央巡视组曾对这三家金融机构展开专项巡视。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以及一些干部以权谋私,违规兼职取酬等共性问题被发现并写在巡视报告之中。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旭落马前已“到点退休”。2008年2月起,陈旭担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直到2016年1月卸任。陈旭还曾任上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上海市委副秘书长。
孙怀山是这12人中唯一的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他在全国政协工作20余年,历任全国政协办公厅正局级干部,十届全国政协副秘书长以及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等职,2016年起担任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主任。
值得关注的是,一名昔日“钦差”也变成了被审查对象。张化为,中央巡视组原副部级巡视专员,2013年后作为中央巡视组组长或副组长的“出镜率”颇高,中国人民大学、湖南、辽宁、国家体育总局、国电集团等单位、地区和企业都曾是他带队巡视的对象。
截至目前,中纪委已完成对虞海燕、李文科、陈旭及孙怀山4人严重违纪问题的立案审查,他们均被开除党籍、公职或取消退休待遇。
15名中管干部被开除党籍
今年上半年,夏兴华、黄兴国、尹海林、吴天君、张文雄、杨东平、李嘉、李云峰、陈树隆、李文科、刘新齐、卢恩光、陈旭、孙怀山及虞海燕等15名中管干部被开除党籍。
除中国民用航空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夏兴华,天津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尹海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党委副书记、司令员刘新齐受到不同程度的降级处分外,其余12人还被同时开除公职。
记者注意到,这些被“双开”的官员均违反了政治纪律,他们的主要违纪行为包括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搞团团伙伙、对抗组织审查、进行非组织活动、长期搞迷信活动等。
中纪委对安徽省原副省长陈树隆相关违纪情形着墨最多,用近140字指其“毫无政治信仰,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既想当大官、又想发大财”“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严重破坏政治生态”。
在违反廉洁纪律行为方面,“身边人涉腐”现象仍然突出。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禁党员干部配偶、子女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财物,严禁纵容、默许配偶、子女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
黄兴国、吴天君、张文雄、杨东平、李嘉、李云峰、陈树隆、刘新齐、陈旭、孙怀山、虞海燕被查出违反了上述规定。记者观察发现,与直接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相比,纵容、默许亲属谋利的比例更高。
此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也不在少数,且情形各异。如夏兴华借出差之机旅游,尹海林违规在私人会所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张文雄由私营企业主支付旅游住宿费用,李嘉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虞海燕变公务接待场所为个人奢靡享乐据点。
值得一提的是,与过去相比,此次通报也出现了一些新表述,如黄兴国、李嘉“阳奉阴违”,陈树隆“将商品交换原则带入党内政治生活”,卢恩光“亦官亦商”,陈旭“大搞以案谋私”,虞海燕“拉拢腐蚀纪检干部和巡视干部”。
在通报中,吴天君、陈树隆、陈旭被定性为“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陈旭更是被直指是其中的典型,这在十八大以来还是唯一的一个。
4名中管干部被问责
今年上半年,“问责”成为中纪委立案审查通报中的关键词之一,4名中管干部成为被严肃追责的对象,遭受“断崖式”行政降级处分。
2月8日傍晚,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民政部原党组书记、部长李立国和原党组成员、副部长窦玉沛因严重失职失责被问责。
通报指出,二人管党治党不力,严重失职失责,所辖单位发生系统性腐败问题。决定给予李立国同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降为副局级非领导职务;给予窦玉沛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提前退休。二人还被终止党的十八大代表资格。
李立国和窦玉沛均是民政部的“老领导”。李立国2003年从西藏调入民政部,2010年起担任民政部部长。在被问责前,窦玉沛已在民政部工作35年,历任安置司副司长、社会事务司司长、办公厅主任等职,2006年1月起担任民政部副部长。
4月24日消息,因工作严重失职失责,监督管理不力,对有关问题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民政部原党组成员、中国老龄协会原会长陈传书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正局级非领导职务。
这是对民政部发生系统性腐败问题问责的继续。公开资料显示,陈传书历任民政部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主任,甘肃省兰州市委副书记(挂职),民政部办公厅主任等职。
手电筒不能只照别人不照自己,中纪委驻民政部纪检组原组长同样受到了责任追究。
这位名叫曲淑辉的“纪检老将”,从2008年开始即作为纪检组组长进驻民政部。6月20日,中纪委发布立案审查通报指出,曲淑辉对驻在部门所辖单位发生系统性腐败问题严重失职失责,且存在长期干预和插手驻在部门下属单位相关工程项目并谋取私利的违纪行为。她被给予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正处级非领导职务。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至7月8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恰实施满一周年。对这4名中管干部的严肃问责,无疑向全党释放出了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记者 贾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