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待曾犯错误党员干部?教育帮扶让其重新出发
文章来源: 人民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6-26 10:15 点击量:795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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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帮扶,让更多“跌倒者”重新出发(前沿观察)
“多亏了党组织对我不抛弃、不放弃,党组织的关心关爱让我卸掉了思想包袱,把我从‘掉队’边缘挽救了回来……”几年前,四川成都市成华区信访部门一名干部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面对职位降级、调离岗位,这名干部一时觉得“人生无望”。如今,他已调整好状态,“感激党组织给我重新出发的机会。”
如何对待曾经受过处分的党员干部?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组织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只要他们承认错误并积极改正,党组织就给其“重新站起来”的机会。通过广泛开展受处理党员干部后续教育工作,许多受过处分的干部卸下了思想包袱,知错悔错改错,“跌倒”后又重新站了起来,为事业发展继续工作、贡献力量。
谈心谈话,帮犯错误干部卸下思想包袱
“党的十九大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写入党章,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实践、理论和制度创新成果。”今年1月召开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指出,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
“自我反省让我认识了错误、转变了思想,党组织关怀让我走出了阴影……”2014年4月的一天,在湖北襄阳市纪委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工作推进会上,某区政府办一名干部在发言时激动地说。当年1月,他因违纪受处分,区委、区纪委主要领导及时找他谈话,让他既认识到组织处理的严肃性,更体会到关心关爱。一句“组织不会放弃你”,让他感到万分温暖。
“以往,一些受处分党员干部到审理室咨询处分期何时结束时,思想包袱很重,心理压力很大,担心单位领导对自己有看法,自己在同事面前抬不起头。”广东肇庆市高要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有关负责人说,“如果组织对他们不闻不问,他们很可能会破罐子破摔。”
对于受处分党员干部,不能一“处”了之,做好思想工作是帮助他们重新站起来的关键。“做好思想工作的大前提就是‘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负责人认为,“需要分析受处理党员干部成长变化的全过程,该批评的批评,该肯定的肯定,该引导的引导,做到实事求是、以理服人。”
回访教育,点对点解开思想疙瘩
今年5月的一天,湖北宜昌市王家畈镇纪委书记陈石来到老屋棚村,对该村受过警告处分的一名村干部进行第三次回访。陈石说:“我们的目的是帮助你重新获取组织和群众信任。”通过数次推心置腹的回访教育,这名村干部将组织的温暖转换成工作动力。
回访教育,一方面了解受处分党员干部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及改正情况,促使其尽快整改,重新赢得组织和群众信任;另一方面,掌握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其帮教情况、处分决定(含组织处理)执行情况等。
登门恳谈、集中座谈、书面访谈……各地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多种形式回访教育,帮助受处分党员干部正确认识错误、正确对待处分,从而端正态度、改正错误。湖北建立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制度,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一次,并做到“全覆盖”;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采取座谈、信函、电话等方式,每季度对受处分党员干部至少开展一次回访教育,重点了解受处分人员对自己所犯错误的思想认识及改正情况;江西吉安市根据干部违纪问题类别的不同,因人施策,建立了“一案一登记”回访教育制度和“一人一手册”工作台账,实行“分层次”回访教育模式;四川都江堰市在回访教育过程中,将回访结论作为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按期恢复党员权利和解除行政处分的重要依据,达到“回访一人、改变一人、教育一片”的作用……
“对于受处分党员干部,既需要他们自身认识到所犯错误,又需要党组织有条件地对他们帮扶,必要的时候确立帮扶人员,‘点对点’帮他们‘解疙瘩’。”党建专家表示。与回访教育相呼应,“帮扶”“结对”也是帮助受处分党员干部重新出发的“妙招”。浙江玉环市实施“党性回归工程”,对在党政纪处分期内的党员,进行“一对一”“多对一”帮扶;襄阳市制定了《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手册》,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明确单位党政“一把手”受处分的,由单位主管部门指定教育帮带人,班子成员受处分的,由“一把手”作为教育帮带人,中层干部受处分的,由班子成员作为教育帮带人……
重给舞台,激励表现优秀的干部立新功
“受处分后,组织一直在激励我,向陷入人生低谷的我伸出了温暖的双手,让我重获新生。”2015年8月,一名时任湖北某县纪委常委的干部,因违反公车停放规定受到党纪处分。之后,组织结合他的特长,安排他到经济开发区工作。在协助做好包片项目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林权清理、精准扶贫等工作中,他扎实认真,不负众望,得到了上下一致好评,逐步成为开发区干事创业的中坚力量。
处分虽然对党员干部的发展有影响,但并不意味着再没有进步的机会。“对于受处分的党员干部,不能一棍子打死。”党建专家认为,“党组织并没有将受处分党员干部拒之门外,而是框定时间对其整改表现进行考察、检验,给予认真改正错误的同志新的机会。”
近年来,各地对触犯纪律的党员干部严查严处的同时,探索提升受处分党员的积极性,让他们改正自我立新功。成都市成华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分级分类实施教育管理,对处分期满的人员,在评先评优、晋级晋升、培养选拔等方面一视同仁;襄阳市对于表现优秀的受处分党员干部,在处分期满时,根据掌握的教育管理工作情况和民主测评结果,客观、公正作出总体评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及时恢复党员权利或解除处分,对思想转变好、综合素质高、工作实绩突出的,积极向组织推荐使用……
组织的关心和帮助,使得多数受处分的党员干部端正态度、改正错误,积极投身到工作中去。2017年抗洪抢险期间,湖北黄石市西塞山区4名受处分的党员干部主动请缨,日夜奋战在栗子湖堤上,冒着近40摄氏度的高温连续处理3次管涌险情,得到当地群众一致点赞。
“我们不能因为受处分党员干部犯过错,就让他们坐冷板凳。”有的单位根据受处分党员干部各自特点,为他们“量身定制”合适岗位,使其慢慢重拾自信。一名受处分的党员干部流着热泪说,“最困难的时候,是党组织给了我温暖和力量,相信在组织的帮助下,我会取得更大进步,请组织看我的实际行动!”(吴储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