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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机制不健全 农村"两权"抵押点土难成金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8-11 11:11    点击量:748    

  近日,海南省正式出台《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实施意见》,将在东方市、屯昌县、文昌市三地试点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在文昌市、琼中县两地试点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

  开展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的一项任务,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制度创新。距离国务院出台《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已有一年时间,《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期在多地采访了解到,相关试点工作正在加速推进。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已有重庆、安徽、四川、宁夏等15个地区出台了农村“两权”抵押贷款的试点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

  据了解,在山东省平度市,38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有11家以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作为抵押物获得银行贷款余额达4750万元。在贵州省湄潭县,人民银行牵头拟定了当地的“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方案,并初步拟定不良资产处置办法、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截至6月底,湄潭县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已报送备案农房抵押贷款储备项目65个、土地流转抵押贷款储备项目3个、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贷款储备项目2个。

  在福建省,农村“两权”抵押贷款已经实现试点县(市)全覆盖,13个试点县(市)全部开办“两权”抵押贷款业务,截至6月末,全省农村“两权”抵押贷款余额合计17.11亿元。

  不过,多位专家和基层人士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抵押担保机制体系不健全,土地确权没有覆盖,评估机制不完善,抵押物处置难等,是目前各地面临的普遍问题,多个试点地区的改革遭遇“点土难成金”的尴尬。

  中国人民银行湄潭县支行工作人员邹礼刚表示,目前该地区的试点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就是信息平台建设进展缓慢,农村产权的各类证照数据、信用信息等资源无法实现综合共享,确权颁证工作滞后,流转交易平台建设尚未完成,抵押物价值评估难等。

  平度市农业局农村经济管理局局长刘峰则表示,当地试点工作目前面临的主要困难,一是抵押担保体系尚不健全,今年平度市农村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刚开展试点,抵押担保资金的发放、账户转账结算等都不太健全,存在一定的风险,需要一个完善的保障体系。二是抵押贷款推进较慢,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还没有得到广大农民的认知,平度市5000多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办理土地经营权证书的只有38家,办理经营权证抵押贷款的只有11家,抵押贷款业务开展范围比较小。三是农业投资融资机制尚不健全。部分商业银行资金或规模偏紧,导致贷款投放能力受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评估及流转领域改革进展缓慢,导致农民贷款缺乏抵押物或担保。

  此外,福建省晋江市国土、住建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农村宅基地实施“一户一宅”政策,宅基地上的房屋用于抵押贷款之后,一旦出现农户无法偿还贷款的情况,银行的债权如何实现,会不会造成农户流离失所,农户权益如何保障等问题,是试点农房抵押必须要破解的难题。一家国有商业银行法律部门负责人表示,农村宅基地和农房抵押贷款业务目前很难在国有银行和大型股份制银行展开,由于法律明确限制,业务合规审查很难通过,而且宅基地和农房扩大流转没有突破的前提下,一旦出现农民无法偿还贷款,抵押房产只能在村集体内部流转,银行变现存在较大风险。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落实两权抵押贷款核心问题是不良资产的处置,解决这个问题之后,其他操作性的问题都比较容易。他说,要解决银行的后顾之忧有一定难度,出现坏账后银行是不会要经营权的,主要应该建立担保机制。很多地方已经建立了政府担保基金,要尽快让他们发挥作用,如果出现不良资产,能够帮银行分担一部分。此外,经营权的流转和承包一般还是以规模经营户为主,建议他们成立民间互保机构。某一个经营主体经营不善、出现亏损时,由其他经营主体代为还贷款,经营权也转出去。这样尽可能降低银行的风险,通过经营权的流转解决处置问题。

  有专家表示,无论是承包地的经营权,还是宅基地的财产权,都只是细分产权,而不是一个完整的可用于抵押的产权,这才是现在处置不良资产时面临的最大挑战。(记者 林远 安娜 董建国 实习生 黄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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