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农业科研院所高校要做种业改革的排头兵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2-14 11:34 点击量:785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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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1月12日,农业部副部长余欣荣主持召开会议,听取中国农科院、中国农业大学、中国热带农科院等单位推进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进展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推进改革的意见和措施。会议强调,国家级农业科研院所高校要在种业改革上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敢闯敢试敢担当,突出问题导向,完善制度建设,争做种业改革的排头兵。
会议认为,中国农科院、中国农业大学、中国热带农科院等单位认真落实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试点指导意见和会议部署,将种业改革试点由点及面、在全院全校范围推广,明确改革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在科研人才创新激励、兼职持股、分类评价、引进培养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制度性成果,在加快成果产出、促进成果转化、推动科企合作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典型案例,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相得益彰,调动了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主动创新、加快转化的积极性,种业改革试点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会议指出,中央高度重视种业科研成果权益改革工作,近两年中央1号文件都提出明确要求,并将权益改革从种业扩大到农业科研领域。国家创新驱动、人才改革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重大战略举措,为种业改革试点指明了方向,营造了宽松的政策环境,种业权益改革要进一步在体制机制创新上总结经验,攻坚克难,当好农业科技成果权益改革试点的先头部队,巩固和扩大改革试点成果,把种业“小岗村”实践推向整个农业科研领域。
会议要求,国家级农业科研院所高校要在种业改革上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切实做到“五个到位”。一是认识到位。站在贯彻创新驱动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确保改革迈出新步伐。二是组织到位。充实改革领导小组工作力量,明确职责任务,强化组织协调,完善制度建设,确保改革有序推进。三是措施到位。细化政策落实要求,出台规范兼职、取酬、持股等事项的科研人员分类管理办法,健全科研人员分类评价制度。四要考核到位。相关单位要在成果转化、人才流动、科企合作、成果平台交易等方面,量化改革工作指标,做到改革任务可考核、可评价。五要宣传到位。坚持边改革、边总结、边宣传,在权益激励、成果转化、人才管理等方面选择典型案例,讲好改革故事,营造改革氛围。中国农科院要抓好交易平台建设和考核,注重用市场化手段完善运营模式,打造专业权威的全国性平台,在带动种业成果转化中发挥龙头作用。
中国农业科学院党组书记陈萌山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