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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鸭子兄弟起纷争法院公审重续亲情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2-14 12:29    点击量:1504    

  周超文 朱丹

  因为哥哥家的10多只鸭子跑到弟弟的喂鱼田里被弟弟打死了2只,打伤几只,哥哥一气之下拿起扁担将弟弟打伤住院。事后,哥哥后悔,弟弟也觉得自己打死鸭子是自己错在先,兄弟俩在法庭上听从了法官的劝解,认识到各自的错误,相互道歉,两兄弟当场承诺今后这样的事情绝不会再发生。

  近日,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法院巡回法庭来到上马镇太平村,公开审理了这起亲两兄弟因几只鸭子而发生的健康权纠纷案。在主审法官的调解下,两兄弟认识到了各自的错误,哥哥主动承担了打伤兄弟住院产生的一半医疗费,两兄弟重拾亲情。

  打死鸭子弟弟被哥哥打伤住院

  去年8月24日,泸州市纳溪区上马镇太平村村民刘某军的10多只鸭子跑进了兄弟刘某兵的养鱼田里。由于刘某兵的鱼田喂养的商品鱼有大有小,担心鸭子吃鱼的刘某兵在追赶不走的情况下,拿来一根竹竿对着鸭子就一阵乱打,当场有2只鸭子被打死,另有几只鸭子被打伤。

  正当刘某兵追打鸭子时,恰巧被哥哥刘某军发现,见自己的鸭子被弟弟活活打死,一怒之下的刘某军从家中拿来一根扁担,就与兄弟扭打了起来。由于刘某兵手中仅有一根竹竿,不能抵挡扁担的威力,当即被打伤。后经检查,刘某兵右侧颞部血肿、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脑供血不足。

  其后,刘某兵先后住院治疗11天,产生住院医疗费4297.59元。刘某兵出院后,在当地派出所的主持下,要求哥哥刘某军赔偿医疗费和务工等各项损失费用9194.59元。但当即遭到了刘某军的拒绝,他认为,弟弟刘某兵的鱼田里养殖的都是成鱼,鸭子根本不可能吞得下大鱼。且自己在与弟弟扭打中也受了伤,产生了一定的费用,自己也没有找弟弟赔偿。因此,产生的医疗费应该各自承担,刘某军不同意补偿。

  诉诸法院法官真情调解续亲情

  面对派出所调解无果,为了讨回公道,11月份,弟弟刘某兵向纳溪区法院递交诉状,将哥哥刘某军告上法院,要求哥哥刘某军赔偿医疗费、检查费、误工费等全部损失共计9194.59元。

  近日,纳溪区法院巡回法庭来到太平村,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兄弟因打死鸭子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

  庭审中,主审法官认为,哥哥刘某军的鸭子进入弟弟刘某兵的田里,弟弟刘某兵怒而驱打鸭子致怒哥哥刘某军,使得矛盾进一步激化,双方发生抓扯扭打,虽然在纠纷过程中弟弟刘某兵受伤,但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法官说,公民的健康权依法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该起纠纷件中,哥哥刘某军的鸭子游入弟弟刘某兵的鱼田里,本是小事一桩,两兄弟却均未能冷静、理智地对待此事,没有采取正确的方式平息纠纷,致使事件进一步升级。

  调解审理中,主审法官据理依法并引用典故——清朝康熙年间发生的“六尺巷”的故事真诚开导两兄弟。“千里来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法官语重心长地对刘某军、刘某兵说,兄弟齐心,其利断金,即便邻居不是一家人,因生产、生活中的琐事问题难免不发生隔阂矛盾,但发生时都要应以亲情为重,开诚布公、和气化解,何况还是亲兄弟。希望你们以清朝康熙年间解决邻里纠纷的这个故事为镜,摒弃前嫌,重续你们的兄弟感情。

  最后,法院认定刘某兵受伤产生的损失费用为7197.59元,由哥哥刘某军承担50%,即由哥哥刘某军承担3599元。而在听了法官的一番劝导后,刘某军和刘某兵都颇为后悔,握手言和,表示以后此类事件再不会发生了,做今生永远的好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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